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优化整合财政科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科技、产业创新的投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