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第十三条有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洪水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增加蓄洪空间,优化洪水调度,科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