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科学技术人员第四十八条有效科研诚信记录作为对科学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称、审批科学技术人员申请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授予科学技术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