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河道管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保护城乡水生态环境,保障防洪、灌溉、抗旱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