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第三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无记名投票、举手或者其他方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采用举手或者其他方式表决。任免案、撤职案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