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二节 农用地转用第三十三条有效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参照农用地转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