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耕地保护第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耕地特殊保护,促进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