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