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第十九条有效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成片开发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规划,组织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按法定程序报批后作为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是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手段。成片开发方案应当体现公共利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