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者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对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处理场、公共厕所定期消毒灭害并建立台账,垃圾箱(桶)应当加盖(罩),防止污染环境和蚊蝇等虫害孳生。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