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依附于建(构)筑物违法搭建附属设施。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