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县(市)、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危害房屋使用安全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举报、投诉事项进行处理。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