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林木保护条例/第四章 林木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采伐需要更新的林木,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禁止超限额超范围采伐,禁止乱批清林或者以清林为名盗伐、滥伐林木。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