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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有效

预备役人员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列入中央和地方预算。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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