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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第七章 待遇保障

第四十八条

有效

预备役人员被授予和晋升预备役军衔,获得功勋荣誉表彰,以及退出预备役时,部队应当举行仪式。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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