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第七章 待遇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预备役人员被授予和晋升预备役军衔,获得功勋荣誉表彰,以及退出预备役时,部队应当举行仪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