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第三章 选拔补充第十七条有效预备役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人民,热爱国防和军队;(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三)年满十八周岁;(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