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第三十九条有效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作出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在商品房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8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