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