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快递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