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快递安全。

快递经营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规定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使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对寄件人身份和交寄物品进行信息登记。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