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河道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协同管护、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思茅城区河道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