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第八条有效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共享、查询、修复、使用等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正当、必要、安全的原则,不得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