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爱卫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应当督促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向有关部门建议对其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