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26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4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