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人员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和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应当适时发布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指导价位。养老护理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补贴。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应当与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相适应,并逐步改善和提高。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