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居家养老服务第二十四条有效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并设置老年食堂和助餐点等服务设施,确保老年助餐服务覆盖所有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餐饮企业为居家生活的高龄、失能及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