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及相关工作。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