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促进第二十六条有效在城乡建设中应当进行盲道、坡道、电梯、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政务大厅、机场、车站、医院、景区、大型商场、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场所应当建设(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公共卫生间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位。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