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行为规范第十八条有效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及时更新落后或者老化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设备,提高零散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水平,提升经营服务质量。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