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零散工业废水污染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