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鼓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用人单位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爱心服务点,为老人、残疾人、环卫工人等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便利服务。

鼓励沿街单位向社会开放车位和厕所。

女职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配备独立的母婴室。

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