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高速公路企业项目法人违反特许经营协议以及其他双方约定,造成高速公路项目不能满足开工条件、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工程不能按期进展、高速公路不能如期投入使用等严重后果又不请求解除特许经营协议的,省人民政府有权撤回特许经营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