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五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各高速公路(含在建)派驻路政管理机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经费从高速公路通行费中列支,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