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统一的服务区经营管理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工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所属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经营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服务区可以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自主经营,也可以对外承包经营,对外承包经营的,应当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的服务内容、标准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服务区运营质量组织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