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