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制度,互相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执法监督信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与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和协查机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