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