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七条有效革命文物传承利用应当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弘扬革命文化,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