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管理第十四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无线电频率使用人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者改变用途,不得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使用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