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2月1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