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已修改

公安、民政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应急处置,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