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网络保护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设施应当定时向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鼓励和支持学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