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动物诊疗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处置以及诊疗记录等工作。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