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第五章 动物诊疗第三十五条有效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动物诊疗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处置以及诊疗记录等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