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五十八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地震、气象、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无偿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前款中的相关信息资料依法保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