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消防自救呼吸器、逃生绳、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和逃生避难器材。鼓励高层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配备逃生梯、逃生缓降器和消防自救呼吸器等逃生避难器材。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