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牧、卫生健康及能源等主管部门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和信息化追溯,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