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区建立健全志愿者注册制度,优化注册方式,为志愿者注册提供便利。志愿者可以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或者经本人同意,由其所属的志愿服务组织代为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志愿服务组织临时招募的志愿者,在提供志愿服务时与注册志愿者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背自然人的意愿将其注册为志愿者。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