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凡在本省边境管理区范围内居住、通行、生产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陆地国界及边境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