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加强对辅警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纪律作风、保密管理、体能技能等的教育培训,提升辅警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制定辅警培训通用大纲和教材,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辅警岗前培训、年度培训和专项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十天,年度培训不少于五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