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章 招聘第十二条有效招聘辅警应当发布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应当载明招聘的岗位、名额、报名条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事项。招聘辅警应当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对特定岗位辅警的招聘,可以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对专业性人才,可以适当简化招聘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拟聘用为辅警的,公安机关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辅警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